近日,巴楚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耐心释法析理、融情于法说服被执行人艾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3500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阿某与艾某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9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由母亲阿某抚养,艾某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调解后,双方冲突不断、积怨较深,艾某拒绝支付抚养费,阿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走访了解到阿某因家中上有生病的老母亲、下有10岁的女儿需要照顾,只能在村里打打零工补贴家用,生活较为困难。经查询,艾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前往艾某家中,一方面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角度、阿某的实际困难出发,耐心的对艾某进行引导“你是80后的年轻人,思想应该积极向上才对,虽然你和阿某离婚了,但你仍然是孩子的父亲,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情人,孩子的成长需要父亲的关爱,不能因为夫妻的感情破裂来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对艾某进行释法明理“你与阿某的夫妻关系虽然已经解除,但你与女儿的父女关系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无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来说,你对女儿都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与亲情双管齐下,艾某终于触动当场承认错误,3日筹齐了15个月的抚养费13500元交至法院,该案也圆满执结。通讯员: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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