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网讯 1月28日、29日,德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远程会见系统与正在监狱服刑的两名民事案件被告进行了远程视频庭审,原、被告身处德安、南昌两地共同出庭应诉。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周某某、但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法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受理,承办法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两名被告均为服刑人员,且分别在赣江监狱、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既要保证审判工作正常开展亦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经过司法系统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最终顺利实现了服刑人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的有效途径。同时,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家属会面安排,庭审时间都安排在下午或傍晚的时间,避开会面高峰期。
一审法院办案人员向当地司法局、服刑监狱的管理部门提交远程视频申请,审核通过后确定会见时间、会见人员,审判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便按时到当地司法局的视频会见室,远程连线服刑人员,由审判人员主持双方当事人通过远程会见的方式开展民事诉讼活动。远程视频庭审的顺利进行,是得到了当地司法部门和监狱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并提供了人力、物力的全力保障,充分体现了司法系统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的有益践行。德安法院 秦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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