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被执行人胡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有了新进展,被执行人胡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20年4月7日,申请执行人周某以被执行人胡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偿还欠款80万元为由,向临武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责令被执行人胡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胡某名下有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和一辆扬子牌汽车,法院立即采取了查封措施,但因未能实际扣押无法处置。后执行人员多次电话通知并传票传唤被执行人胡某向法院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胡某每次都答应的好好的,但至今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法院对被执行人胡某适用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查明,早在2014年被执行人胡某为逃避债务而处分夫妻共有的财产,将房产无偿赠与给其未成年的孩子。2020年6月19日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胡某拘留15日。 临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胡某有能力全部或部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没有履行,且胡某有拒绝报告财产的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据此,法院以被执行人胡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0年10月27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目前,被执行人胡某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临武县人民法院 陈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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