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临武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水东镇上塘村执行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得到了当地政法书记和村支书的鼎力相助,合力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成功破解了一起“执行难”案件。
因合伙承建房屋跌落受伤,郭某义将承建合伙人郭某平、郭某生、郭某国及房主郭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郭某平、郭某生、郭某国各赔偿郭某义25098.4元,郭某赔偿郭某义8043.73元。但判决生效后,四被告均未履行该判决,郭某义申请临武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经多次传唤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临武法院执行局长罗明勇决定带队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执行,考虑到本次执行双方当事人在同一个村委,且位于水东镇一大山深处,面临的阻碍难以预测,罗局长事先联系了当地党委政府。到达执行现场后,在水东镇政法书记邓传毅和上塘村村支书郭中光的协助下,立即召集案件双方当事人,希望能够协商处理,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在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准备将被执行人带走进行司法拘留,镇政法书记和村支书结合法律法规、风俗民情轮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其间村支书多次打电话给被执行人的亲属做被执行人的工作。通过各方努力,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并有两名被执行人通过其亲属当场履行完毕,另两名被执行人也将于近期履行和解协议,至此案件执行圆满成功,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执行难”单单依靠法院自身力量不足以解决,必须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标本兼治、案结事了。(临武法院 陈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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