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5时,初冬的早晨天尚未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灯火通明,干警们正在紧张地为将一名彭姓罪犯送监执行做最后的准备工作。随着法警队队长周传亚同志一声“出发”,送监执行的干警们踏上前往安徽省潜川监狱的征途。
罪犯彭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案件判决生效后,彭某因血压过高(收缩压达260mmHg)以及多种并发症,导致其无法被收押执行。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是否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认为罪犯彭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予以收监,但彭某血压过高确属客观情况,一道送监难题摆在了法院干警的面前。
面对这一难题,芜湖经开区法院刑事审判团队的干警们迎难而上,经多次与芜湖市第一看守所沟通协调,决定在做好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罪犯彭某送监执行。为了顺利将彭某送监服刑,芜湖经开区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联合法警队、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各项送监工作。
11日中午11时,押解人员到达安徽省潜川监狱,监狱工作人员对罪犯彭某采取测体温、喷洒消毒液等防疫措施后,将其收监执行。
至此,此次“送监难”罪犯交付执行工作得以圆满完成,这项工作彰显芜湖经开区法院干警责任与担当,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经开区法院 冷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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