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随着大红灯笼一个个挂上街头树梢,随着爆竹声惊醒一条条马路巷口,春节的气氛越来越浓了。为了让更多人度过一个祥和愉快春节,执行干警放弃享受安逸的节假日,趁着部分被执行人回家过年、年底结算具有履行能力的“黄金时期”,积极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20年1月17日凌晨5:00,寒风刺骨,太阳还未升起,但敦化法院的10余名执行干警已经整装待发,搭乘两辆警车分别前往六个地点查找被执行人。 凌晨5:30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王某月所居住的小区,在与小区物业充分沟通后执行干警终于进入了小区。王某月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2014年至2016年期间,敦化市某采石场陆续向王某月夫妻二人出售石子,经双方对账,王某月共欠敦化市某采石场人民币182000元,但采石场多次索要未果,遂将二人诉至敦化法院,经敦化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王某月二人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敦化市某采石场石子款人民币182000元,如逾期未还,则需加付利息。然而二人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采石场的经营者鞠某向敦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零星存款,一处房产和一台车辆,且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均无人接听。为了能让王某月夫妇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在凌晨集中执行时来到了王某月家。此时家中只有王某月的妻子王某君和两人的儿子在家,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君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回到法院后,执行干警联系申请执行人,双方经沟通约定三天内将本息24万元案款全部结清。 1月20日,执行干警就接到了电话,被执行人的亲友和儿子亲自带着23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履行义务,剩下的1万元从银行账户中扣除,至此,案件终于顺利执结。(敦化市人民法院 刘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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