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找了几次都不见其行踪、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万某,1月23日下午居然自己来到了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局,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万某始料未及。“我今天要是再拿不出赔偿款,就要去拘留所里过年了,你赶紧把那2400元钱给我送过来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原来,申请人孙某的丈夫与万某两人系朋友关系,2011年10月,孙某丈夫向万某借款1万元,用于夫妻经营的房产中介资金周转。孙某之后陆续还款7000元,剩余3000元未还。2017年7、8月份,万某在多次催要借款无果后,强行将孙某放在中介门市的一部价值3000余元的手机拿走,并声称如果3000元欠款还清之后才能将手机返还,否则手机就要拿来顶账。双方就返还手机问题协商未果,诉至龙安法院。庭审中万某辩称手机已丢失,无法返还,故判决万某赔偿孙某手机损失2400元。万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孙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询,不仅寻不见万某行踪,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正在干警觉得案件要被搁置的时候,万某自己来了。不过万某一直声称自己冤枉,赔偿款实在不该给,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干警现场又进行了法律释明,借款纠纷和返还原物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款部分可以通过合法渠道维权,但擅自拿走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是一定要归还的。但万某根本听不进去,满脑子就是自己冤枉,不该赔偿。见其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干警决定将其司法拘留。
就在干警填写拘留决定书时,万某听到拘留期满正值大年初四,脸色立即大变,豆大的汗珠直往外冒,赶紧给其家人打电话。不到半小时,其妻子将2400元钱送到法院,当场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龙安法院 李群伟 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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