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奚云程的带领下,大理州中院第二考核组一行3人莅临鹤庆县人民法院对该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组一行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听取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对党组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查阅有关文件台账资料、开展个别谈话等方式对鹤庆县法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考核。 刘灿辉副院长代表院党组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廉政专题教育,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党内监督,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责任追究”四个方面总结回顾了鹤庆县法院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情况。刘剑军院长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了述职述廉报告。 2018年,通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鹤庆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顺利开展,并有力助推了审判执行等各项中心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案件审判质效明显:2018年1月至今,鹤庆县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01件,旧存86件,结案1807件,结案率82.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均保持在30天内,案件调撤率约60 %,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 %以上,近半数办案指标达全州最优;二是司法为民成效明显: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高效、便捷的功能,为群众开设“服务、分流、解纷”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司法门诊。2018年1月至今,诉讼服务中心审结各类案件160余件,其中收案当日结案占总数的93 %,其余案件在3日内审结,以最快的速度化解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执行攻坚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1月至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01件,执结583件,执结率83.2%。四是脱贫攻坚工作有成效:充分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脱贫攻坚精准发力,在完成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全院干警放弃双休日、节假日走访挂钩贫困户179户565人;共组织干警开展“脱贫攻坚,扶贫济困”捐款及其他资金近8万元;经国检,鹤庆县法院挂钩的松桂镇大营村顺利通过验收,法院被鹤庆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8年鹤庆县脱贫攻坚“扶贫先进单位”。经过近一年的努力,鹤庆县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在之前被表彰为县级文明创建单位和廉政文化示范单位的基础上,被大理州纪委任命为大理州廉政文化示范单位,2018年还被大理州委任命为州级党建文化示范单位和州级文明创建单位,黄坪法庭被云南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被云南省高院授予“优秀诉讼服务中心”称号。 在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基础上,考核组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反馈,对鹤庆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鹤庆县人民法院尹庆元、李梦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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