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陕西省岚皋县坤河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皋坤河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岚皋县人民法院召开,员额法官唐玮主持会议,债权人、职工代表、管理人团队及债务人代表等参加会议。
岚皋坤河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较多,是多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岚皋法院在办理孙某某等申请执行岚皋坤河公司的执行案件中,发现岚皋坤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岚皋法院作出破产审查决定书,并经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指令岚皋法院审理该案。
受理案件后,岚皋法院本着依法、高效、有序的原则扎实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依法指定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发布了破产受理公告及债权申报通知,组织管理人接管财产,指导管理人推进日常工作。管理人在指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共收到72项债权申报,债权申报金额为4224.4628万元,确认有效债权金额为2342.3455万元。本次债权人会议共有45人参加,其中有表决权人数为34人。会议通报了案件受理及进展,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并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管理人向大会做了债权申报情况、债务人财产状况等报告,大会表决通过了《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分方案的报告》、《破产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管理人和债务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债权人询问。会议最后,主持人宣布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顺利通过,合法有效,并对对债权委员会和管理人后期工作推进提出了相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岚皋法院认真研究制定了应急预案,对到会人员的资格审查、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抽调多名法警负责会议安保工作,从会场的布置到安检、引导、登记、入场、离场等均进行详尽妥善安排。会议过程公平有序,紧凑高效,得到出席会议的全体债权人好评,取得良好效果,为今后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下一步,岚皋法院将继续规范和完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指导监督管理人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为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公平法治、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全力做好“执转破”案件审理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助推加力。单位:岚皋法院 作者:杨方 刘华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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