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区法院知识产权纠纷系列案诉前调解获实效
2018年11月6日早上八点刚上班,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公司)委托代理人将一面上书“依法诉前调解便捷,知识产权保护给力”锦旗送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面前。
原来,这是一起涉及商标侵权的系列案件,原告古井公司诉称其拥有的注册商标系经国家商标局注册商标,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2018年,古井公司工作人员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以普通消费者到辖区一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购买了具有古井公司商标的商品,公证员对所购商品予以封存并出具了公证书,经鉴定,系假冒原告公司的产品。原告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其生产经营及商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与损失,原告公司遂诉至该院,共有16起案件,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古井公司向该院提交立案材料时,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当天,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指派该院知识产权、夕阳红特邀调解员,迅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联系工作。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反复释理释法,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认识,也愿意就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16件系列案件经过近5天的短短时间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履行了调解协议中的义务,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原告代理人说:“以前企业就是认为法院只有作出的判决书才能判断是非,维护合法权益,现在对调解,尤其是诉前调解保护合法权益有了不同以往的感受,这次效果非常好。”该院诉调对接中心、知识产权业务庭负责人员与企业进行了座谈会,会上,介绍了该院司法保护理念与举措。
该院是全省三家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近年来,该院不仅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职能,紧密结合辖区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探索司法保护新特点,切实保护创新成果和创新权益,同时,还依托知识产权管辖优势,积极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将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推向新的台阶。(芜湖经开区法院 伍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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