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拍卖黄山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黄山市的6栋商品房,本次拍卖再次刷新我院建院来司法拍卖单笔成交最高金额。
2012年至2016年期间,申请人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与被申请人安徽某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10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金额为18650万元。黄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背书担保,并以自有资产在担保金额范围内设置抵押。还款期满后,因安徽某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无力偿还欠款,农业银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向本院起诉要求实现担保物权,后我院依法判决安徽某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芜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欠款和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相关抵押房产已被黄山市中院、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查封在先,执行案件一度停滞。经协调,相关首封法院均同意将涉案房产移交我院执行。为加快执行进度,我院先后5次就资产处置顺序、费用交纳、房屋清空、评估机构选择等问题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尽快尽妥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促成案涉担保房产最终以29440685元的最高价拍出。目前,相关资产的后续处置亦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
为全面落实省高院“江淮风暴”战略部署,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不断开拓创新,通过实施办案三元团队化制度、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执行悬赏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彩铃制度等执行举措,最大限度地将法律力量和社会力量拧成合力,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威慑、加大网络媒体宣传、宣扬执行案件教育警示,在辖区范围内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同时也为执行风暴在皖全面铺展助长声势。面对近70%的执行案件增长速度,我们永不止步。(芜湖经开区法院 周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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