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唐某骑行电动车在安庆市大观亭附近被刘某驾驶的重型专项作业车刮擦碾压,经医院治疗,唐某最终双腿截肢形成一级伤残。因就赔偿问题唐某与保险公司及刘某所在的建材公司协商不成,唐某今年5月诉至宜秀区法院。
宜秀区立案后,将该案交由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多元办)处理。为保证该案有效处理,切实维护唐某的合法权益,该院多元办专门就该案制定了处理方案,做到有的放矢。一是释法明理不含糊。该案立案之初,原被告抵触情绪较深,原告主张赔偿200万元,而保险公司仅同意支付近半,建材公司认为自己购买了保险就不需承担责任。为此,承办法官多次约见各方当事人,向其明确相关赔偿的法定标准,反复为为其计算赔偿金额,让各方当事人都慢慢改变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回归到法律的框架内。二是登门调解解心结。鉴于原告双腿截肢行动不便,案件承办法官和特约调解员冒着酷暑,先后三次上门做原告及其家属工作,从法律上让其明白相关赔偿的规定,从情理上解开对被告的抵触和怨恨情绪。经过反复劝解,原告同意与被告协商解决。三是细节关怀暖人心。原告系重组家庭,与子女之间素有嫌隙,相互不信任,为保障唐某能得到有效的治疗和照料,承办法官还多次做唐某家属的工作,最后各方均写下承诺,保证赔偿款不挪作他用,专门用于唐某个人开销,解决了唐某的后顾之忧。
通过多方努力,最终唐某与保险公司、建材公司达成调解,两被告共同赔偿唐某158万元,在法院的督促下,该赔偿款在达成协议的第二天就全部支付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刘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