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伊始,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织全庭干警全面、系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于2018年1月1日起试行的“三项规程”,即《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了解“三项规程”制定背景和精神要旨,准确掌握“三项规程”具体规定,以对“三项规程”的不断深入学习,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
芜湖经开区法院刑庭全体干警将在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三项规程”,对被告人不认罪、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庭前会议,确保庭审集中高效进行。强化证人、被害人、鉴定人出庭,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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