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山村突现纠纷,法理情理丝丝入扣, 以法说理,以情动人,平和山村复宁静。 2017年8月,鹤庆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在该纠纷中,已造成了义务帮工人在帮工中死亡的损害后果。一场好事瞬间变丧事,一方面是死者家人要承受着内心无比的悲痛,另一方面是被帮工家庭本身并不富裕,吃上官司将来还要面临着巨额赔偿,雪上加霜。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17年4月5日这天说起,在鹤庆县某扶贫挂钩乡镇的某一偏远山村中,这天同村的多数村民都起个大早,原因是都受到被帮工人杨某某的邀请到他家帮忙打水泥地皮。原告夫妇和儿子也在受邀之列,做到晌午时分时,大部分地皮已打完,只剩下搅拌机所在位置的地方还没打,故大伙准备将搅拌机搬离。在搬离中,原告之子突然倒地死亡。当天,村民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在当地乡政府和派出所的协调下,被帮工人(被告之一)与被请的提供机械设备、技术的师傅(被告之一)每人向死者家属支付了2万元的费用。第二天,死者被安葬。事后,死者家属即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212852元的赔偿费用。 案件经法院受理后,在庭审中,原、被告对死者死亡原因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由于缺少尸体检验的关键证据,造成义务帮工人死亡的原因疑点重重,在第一次庭审中,法院又依法追加了其他共同赔偿义务人。第二次庭审中虽然多方被告愿意赔偿,但对赔偿责任和比例没有达成协议。 由于山区经济落后,村民们的支付能力也有限,可能一场官司下来,赔偿义务人马上就面临返贫的困境,在彝乡村寨中也影响到彼此间兄弟般的感情。为更进一步深入了解受害者和赔偿各方的实际家庭情况,庭后,审判人员综合种种考虑,亲赴山区,与大家围座一堂,以法释理,充分向当事人释明侵权责任法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用情感人,解开各方心结。最终达成原告谅解,被告对赔偿款进行分期偿付的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鹤庆县人民法院王双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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