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刑事案件的数量递增,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现状,新乐法院多措并举,创新刑事和解工作,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领导重视,统筹谋划。院长任组长,统筹协调整体工作;刑事主管副院长主导认罪认罚推进工作;刑事审判团队分工配合,由2名法官助理负责认罪认罚案件的前期和解与繁简分流工作,员额法官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共同推进刑事和解工作的开展。 二是制度先行,规范统一。先后制定了《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实施细则》、《办理被告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实施细则》等3套相关制度,并配套制定了刑事和解申请书、刑事和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刑事和解协议书等10余份格式样本。让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组织公、检、法、司联合召开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工作协调会,就刑事和解、轻刑快判工作机制的适用条件、办理流程、职责分工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形成共识。建立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公、检、法、司协调配合的立体化工作格局,确保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案件办理顺畅。 四是整合资源,优化程序。根据刑庭人员配备,组建由入额法官张玉敏名字命名的“1+2+3”的刑事专业审判团队。形成了以入额法官为核心,两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为辅助的星型审判组织模式。团队成员分工配合,全力推进刑事和解工作开展。 截止目前,该院已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5件,结案268件,结案率87.6%;其中适用刑事和解办理140件,占结案数的53%;其中适用轻刑快判程序处理案件65件。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平均周期为10个工作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满意度100%,服判率100%。从源头上降低了刑事案件的上诉、申请执行及上访比率,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提高了审判质效。(新乐法院 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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