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王云花)8月17日,从河北省井陉县法院第二经济审判庭获悉,该庭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尽心尽责,忘我工作,提高效率,最近仅用29天时间审结3起共计金额达5000余万元的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案。
6月1日,该庭同时收到立案庭转来3起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案件,基本案情均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分别诉8个被告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2015年5月11日和2015年5月27日,与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后,该公司依约发放了借款,而被告公司却逾期未按约偿还借款本息,共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由于案件金额巨大,当事人多,案情复杂,庭长刘海强亲自率两名法官负责办理此案。他们立即认真审阅案卷,第一时间给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对案情进行调查,并安排开庭时间。为了尽快办好此案,他们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工作。经过充分准备,6月27日开庭审理,经过合议,6月30日依法作出判决:8个被告公司偿还原告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若不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则依法拍卖、变卖被告抵押的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所欠原告的债务。就这样,他们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审结了这3起共计金额达5000余万元的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案,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据悉,目前,此案判决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河北省井陉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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