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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背景下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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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月明 发表时间:〖 2017/6/20 浏览人数:〖 241025

  近年来,肇州法院结合工作实践,针对审判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案件效率管理不完善、案件质量管理不规范、案件信息管理不科学、审判层级管理不到位、审判绩效管理不健全等问题,注意并加强在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实践。一方面着力构建统一、规范、相对稳定的制度框架、行为准则和管理体系,使案件依规律、按流程均衡运转,使法官依法律、按程序规范办案;另一方面坚持把审判管理的本质定位于服务和保障法官公正、高效、廉洁行使审判权,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全程性规范化的审判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改变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重事后轻事前和事中、重追责轻防范的做法,使审判管理更符合审判规律。

    一、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把审判流程划分为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调解、审判、装卷、归档、执行、质量查评、信访接待等十二个环节。突出对审判事务的集中管理,在立案庭成立了三个流程职能组,即综合辅助组、立案调解组和卷宗装订组。综合辅助组统一负责送达、鉴定、出市调查取证、装卷及上诉卷宗报送工作。立案调解组负责对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接受调解的案件进行速裁,并对一些由其他政府部门处理更合适的案件实行疏导移转。卷宗装订组负责全院所有案件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减轻了一线审判法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卷宗的装订质量。在准确确定管理节点的同时,完善了相关制度,明确管理标准。如制定了《送达诉讼文书规则》,规定了送达方式、送达期限,理顺了辅助组与立案庭、审判庭之间的配合衔接。制定了《关于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工作的实施细则》,规范了提出申请、审查资料、与市法院鉴定中心及鉴定机构沟通协调、终结鉴定程序等相关事项。制定了《审判工作流程管理实施细则》、《上(抗)诉卷宗报送管理规定》、《诉讼案件审理期限、制限的规定》,对于出市调查取证、上诉卷宗报送的程序、期限等事项进行统一规范。使送达不出去、调查取证慢、鉴定时间长等曾经长期困扰法院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从而保证了流程各环节权责清晰、衔接有序、分权制衡、相互监督,促进了审判公开、公正、高效和廉洁。

    二、加强案件提示管理。面对巨大的审判压力,传统的事后监督、惩罚式的管理已经无法满足要求,也不符合人性化的要求,因此我们制定了办案全程提示制度,以人本管理为原则,既强调监督也强调服务。目前办案提示主要有九项内容。(1)立案提示。立案人员负责对以下情况进行提示:以县镇村为被告的案件;集团诉讼、群体性纠纷以及与辖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联度较高的案件;当事人系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主体的案件;当事人有节假日开庭、到当事人家中开庭等特殊要求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的案件;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或已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使法官在接到卷宗的同时能对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立案庭下设的综合辅助组还要开展送达提示,对送达方式进行详细记载,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话送达等要写清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地址或家庭住址;如果是通过当事人的亲属、朋友最终查找到本人,还要详细记载其亲属、朋友的基础信息。以方便审判执行环节送达工作的开展,形成解决“送达难”问题的合力。(2)保全提示。为解决不同环节采取保全措施,彼此之间信息不通畅或法官因忙于其他工作忘记办理续冻、续封手续,导致被保全财产因超过期限自动解封的问题,我们要求把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书送至审判管理办公室备案,审判管理办公室一方面要审查保全裁定在实体和程序上是否正当,另一方面要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届满前30日,对于未办理解冻、续冻、解封手续的进行提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临界审限提示。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通过审判管理软件对案件审限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临界审限即对法官进行书面提示,督促其尽快结案。(4)信访提示。立案庭信访接待人员负责根据院长接待、日常接待发现的案件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提示督促法官及时整改。(5)校核提示。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运用黑马校核软件对裁判文书、电子卷宗进行审校,发现文字上或逻辑上存在的问题,提示督促法官加以更正。(6)上诉卷宗移送提示。综合辅助组负责审查上诉材料,包括上诉状及答辩状的送达手续是否齐全,上诉当事人双方的送达地址是否准确,上诉卷宗装订是否规范,上诉费是否足额缴纳等,材料不完备的进行提示,最大程度减少因移送不合格而退回上诉卷宗的现象。(7)执行提示。执行提示是双向提示。审判部门负责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进行提示,如详细介绍被执行人住所地、经营状况、财产状况和财产线索,对复杂、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介绍相应情况或提供可行性建议,以利于执行法官全面掌握执行案件的基本事实。执行部门则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裁判文书错误、裁判对执行事项表述不清等问题进行提示,以促进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8)归档提示。档案室负责对当月报结案件是否归档以及卷宗装订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提示,督促提高归档质量和效率。(9)监察提示。纪检组负责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掌握的违法违纪线索进行提示,督促增强廉洁自律。同时还规定,无论是怠于或疏于提示,还是对于提示搁置不理或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调动了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参与审判管理的积极性。

    三、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在审判管理办公室专设质量评查组,开展“三监督四评查”工作。“三监督”即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是否按规定着装、是否按排期时间准时开庭、合议庭成员是否齐全、权利义务是否告知详尽等细节问题;对超审限情况进行监督,在临界审限提示的基础上,严密监控案件审限,一旦发现超审限,不仅要限期结案,而且主审人要书面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超审限的,追究主审人相关责任;对重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凡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审判管理办公室要派员参加,一方面进行实体和程序监督,一方面对活动全程录像,留存备查。“四评查”,即庭审评查、合议评查、审委会审理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查。评查组坚持每月对报结案件逐案查评,逐案填写《案件质量监督评查表》,注明存在的问题及量化得分结果;定期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案件进行分析,对案件质量情况进行监督评查。根据评查情况,每月制发《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通报》,每季度撰写《重审、改判案件质量差错情况通报》,每半年撰写《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评析报告》,通报评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或典型意义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为院领导研究、部署工作提供依据,有效加强了质量管理。2012年,全院上申诉率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案访比达到431:1,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审判层级管理。重新修订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是分析审判形势、监督审判质量、总结审判经验、探索审判规律、指导审判实践,其次才是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充分体现了最高审判组织的重要地位。抬高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地位,由专职审委会委员担任审管办主任,使审管办凌驾于各审判庭室之上,承担起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对流程管理进行监督、对制度落实进行检查、对管理争议进行协调的职责,同时对审判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建言献策,为审判委员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审判管理中的职能作用,除通过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完善裁判文书的签发制度、严格审限调整的审批制度等方式对具体案件进行把关以外,更强调院、庭长在审判质量效率控制、法官审判绩效评估、法官业务素质提升等方面承担起职责。同时要求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时,讨论和决策的各个环节应当有客观记录和完整保存,从而保证院、庭长的管理活动能够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减少了监督管理活动的随意性。定期公布法官月结案数、发回改判率、上诉率、调撤率、调解后申请强制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信访数等信息,使每名法官对自身工作情况都能有一个横向和纵向的对比,促使其加强自身管理。这种科学的层级管理模式,有效防止了管理的虚化、弱化、软化,提高了管理效能。

    五、加强审判信息管理。安装了案件流程管理系统,2010年以来的案件,全部网上审批、报结及归档,实现了立案、审批、卷宗查阅、档案利用等工作的网络化、流程化以及司法统计数据的自动生成和统计,有效解决了审限制限控制、资料证据固定、卷宗报结及装订移送等方面的难题,案件质效大幅提增。强化了科技法庭建设,为审判法庭配备了声音、影像采集设备,可以对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把案件的音频、视频信息采集到服务器,存入案件电子卷宗。院、庭长可以根据流程设定的权限实时观看庭审过程进行同步监督,也可以通过查阅电子卷宗进行事后监督。强化了局域网络建设,通过光纤技术完成了法庭与法院之间的数据联网,实现了派出法庭与院内业务庭审判流程的同步和统一,加强了对法庭案件的监督管理。为审判法庭包括三个派出法庭配备了电子签章系统,方便了群众诉讼。强化了电子档案建设,为档案室购置了高拍仪,能将纸质卷宗迅速转化为数字化的图片资料,全部建院以来的历史卷宗全部录入完成,建成了电子档案库,为推进审执工作、加强法院管理、深化司法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健全了以“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岗位规范、操作流程、操作记录、绩效考核、责任追究”为架构的业绩评价体系文件,涵盖了目标管理考核、廉政考核、绩效考核、审判监督、落实违法审判责任等五个方面。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将岗位目标责任制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都量化纳入考核评分体系,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立岗位基础分和工作量化标准。建立执法档案,规定每个审判员全年结案率、申诉率、投诉率、上诉率、抗诉率、发回重审率、重审改判率要控制在一定标准以内。超过相应标准的,按照案件出现问题的情况相应扣分,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定期制发目标管理考评通报,把考评结果作为对法官立功受奖、评先选优、提职晋级、发放奖金、岗位目标奖惩的主要依据,从而形成了科学的政绩观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并以此调动起每名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增强了法官的举证指导、驾驭庭审、证据分析判断、法律适用和定纷止争等全方位的司法能力。(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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