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质效提高,统一裁判尺度,近日,来安法院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意见》。 根据《意见》规定,该院按照各类审判业务类型,分别建立民事、刑事、行政和执行四个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由3-9名优秀、资深法官组成,在全院范围内跨业务庭配置,也可根据需要临时邀请优秀法官参加,人员相对固定,动态调整。对于合议庭内部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涉及关联案件审理需要统一裁判尺度、独任法院和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提交讨论的案件,独任法官和合议庭可按照程序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是在确保合议庭和独任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建立的,不仅能为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在统一裁判尺度方面遇到的问题,而且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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