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记者 丁力辛) 2011年3月1日,新乐法院与新乐电视台联手打造了一档法制类栏目《法案透视》。该栏目以真实案例为素材,全程跟踪拍摄案件审理、执行全过程,每周在新乐电视台三个频道黄金时间循环播出12次,现已播出230余期,其中24期涉及到执行工作。今年7月,该院又与新乐电视台、新乐市信用联社联手创办了《新乐法院在执行》电视栏目,目前已播出4期。 《法案透视》和《新乐法院在执行》以一个个典型的、真实的案例为“蓝本”,教育大众必须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制裁,从而帮助大众尤其是帮助那些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增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法律意识。 2015年8月9日,张某驾驶轿车沿20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新乐市西牛林村西路口时,与胡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驾驶员胡某和乘车人胡某某受伤,后胡某某经抢救无效于8月15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逸。8月12日,张某到新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投案。新乐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张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胡某某无责任。袁某系肇事车辆的车主,事故发生当天袁某将该车借给张某使用。据此,死者父母向新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袁某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赔偿损失。新乐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给付二原告110502元;被告张某赔偿原告胡某某163402.59元;被告袁某赔偿原告胡某某44564.02元。法院审理此案期间,恰逢《法案透视》正在播放法院严打拒执罪的节目,几名被告主动向法院表示,深受节目触动,愿意积极按判决履行义务。
《法案透视》和《新乐法院在执行》栏目还是一个“曝光台”,每期节目都要滚动播放10到2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仅今年以来就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58人次。播放后,有4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2012年,被执行人薛某在新乐市一家信用社贷款5万元用于经营养殖业。因经营不善,贷款到期后薛某无法按期偿还。执行人员多次与其谈话,阐明利害关系,薛某仍迟迟不还贷款。在此情况下,新乐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法案透视》和《新乐法院在执行》电视栏目中滚动播出薛某的信息。薛某面对亲朋好友异样的目光和询问,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今年9月19日,薛某主动与执行人员联系,交纳了全部案款。 《法案透视》和《新乐法院在执行》栏目还成为新乐市及周边县市人民群众学习法律和监督法院最直接的窗口。《法案透视》被新乐市委宣传部评为“法制宣传创新奖”,被百姓誉为身边的“法律顾问”、新乐的“今日说法”。《法案透视》栏目成为新乐电视台26个电视栏目中唯一首保栏目,确保每周至少播放一期,创造了全国唯一一家基层法院坚守5年成功打造法制栏目的记录。有律师评价该栏目是“增强全民法律意识的‘大课堂’、解决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密切警群关系的‘连心桥’”。全国多家基层县市电视台陆续前来取经学习。《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石家庄日报》等媒体也先后对《法案透视》栏目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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