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重点实施项目,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别进行保护的一项工作。 在芜湖经开区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芜湖经开区法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最高法院要求,针对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等系统分别进行了测评整改,目前已获得了省公安厅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证书,圆满的完成了省高院下达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任务。 芜湖经开区法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项目采取“全市统建”的方式,由全市统一招标,统一实施。该项工作成效突出,特点鲜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全面覆盖两级法院。在中院党组的统一指导下,全市两级法院共同配合实施,无论是区域范围,还是项目速度和质量,都走在了全省各级法院的前列。二是有效突破技术难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因项目集成度高,技术难度较大,统筹部署解决了部分县区法院难以独立完成该项目的问题。三是充分节约装备经费。项目总投资470万余元,针对法院五大系统完成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与测评工作,节约了装备经费近千万元。四是充分提高实施效率。该项目工程量较大,程序环节较多,在半年内部署两级法院共同实施完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年来,芜湖经开区法院在信息化工作中秉持“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理念,按省高院部署认真做好本级法院信息化工作。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各项扎实的工作,芜湖经开区法院信息系统中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制度等层面的安全等级取得了巨大的提升,信息安全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增强,有效保证了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等应用的顺利进行,为将来芜湖经开区法院信息化工作高速发展夯实了基础。(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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