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芜湖经开区法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党组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经开区党工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实施的方案。芜湖经开区法院将积极参与,通过“三个统一”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思想认识统一。通过深入学习市委、经开区党工委会议精神,经开区法院党组认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全市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集中体现芜湖社会整体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全院干警都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并确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全体干警齐参与的工作局面。
业务与创建工作相统一。在诉讼服务中心、司法警察大队、庭审执行过程组织开展以规范司法礼仪、着装、服务用语为主要内容的争当“文明礼仪干警”等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活动,引导干警重礼仪、懂礼貌、讲公德、守秩序,文明司法。特别是审判执行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纪检监察组要加强日常检查,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单位与家庭相统一。做为法院干警不仅在上班时要做“文明礼仪干警”,下班后更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文明出行,不违规上路,不乱闯红灯,不得乱停乱放,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做到文明居家文明生活,争做和谐家庭、和睦邻里、敬老爱幼的典范,时刻维护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黄太华院长强调,全体干警要认识到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要求开展好工作,特别是领导干部们,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身体力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芜湖经开区法院 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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