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我们收到了一系列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案件。案件接收后,为熟悉案件,我翻阅卷宗,发现案件的特点是当事人年龄普遍偏大,基本均已达到退休年龄,这让我对这一系列案件的送达问题有了担忧。年纪大,是否可以联系上,是否知道法院的位置,是否能够到达法院,来法院的路上如何保障安全,是否了解基本法律常识,这都成了我送达时考虑的因素。 一般案件送达的常规步骤是电话打给当事人法院直接送达,或以邮寄、上门等形式送达,穷尽以上方式均无法送达后经慎重审查方可以公告送达。此系列案件均已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结果是电话号码已不存在或是当事人不方便前往、不便告知地址等理由,最终导致初次送达告以失败。 随后的时间里,我对这批案件一直在思索,并在国庆节前做了个决定,我们直接上门送达。2016年10月8日,我和同事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信息前往送达,当天的任务较重,我们找到小区之后就直奔各被告家。
第一家送达未果。第二家送达完毕并给予指引。我们在指路下去往其他被告方向,这完全是和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信息不一致,甚至不在这个小区内,显然如果没有指引,我们多半会无功而返。找到地址,也不意味着接下来送达的事宜就顺利了。我们进入到一条极窄而又幽深的小道,只一辆车可以通行,找到当事人后,对方称年纪大,看不到字;不认识字;不知道等,这让我们加大了告知、解释、沟通的工作。 在这起房屋补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的情绪很是不小。一个被告留置送达后,因被告地址极近,送达下一家时竟聚集到了一起。其中一位家属在屋旁的工地上除草,离我们位置很近很近,我们敲门后,她就上来了,高呼着:你们找他干么事?你们哪个找他? 我们一回头,便看到一位显然退休了的阿婆,手持着一把镰刀,还保持着向我们高喊的姿势,一脸的怒容。我的心里那是“咯噔”一声,她可能是被告的家属,我这么想。我走上前去,停在了个恰当的位置,向她说明身份,并出示了证件,按照送达的程序向其说明来意。但是未待我们说完,她便截断了我们的话,“你们这些人干什么来啊”、“你们自己到处看看”、“不要你们来”、“我们不要什么东西”,劈头盖脸一大串,我们竟是丝毫不能插上一句。随着阿婆的话,她手上的镰刀不断指向我们,顺着话语还不断地抖三抖。我不经意地偏过身子,刀锋竟也跟着我偏了偏;我换个方位,它竟拐了个弯。 我尝试着和她沟通,均未果,她大概也是讲得累了,也歇了歇,偶尔想起,便又气愤地说上一句,镰刀被拿起,又放下,拿起,又放下…… 这家不收,那家也就不收了。后来,我们选择将材料留置给他们,上了车准备回去,突然,阿婆一手持镰刀,一手愤然地将材料从车窗内向我们掷来,我现在想起还仿佛留有纸张从腿上擦过的感觉。最终,我们在他们的注视下将材料留置在路边显眼的位置,仍期待着他们能看上一眼,以便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 回程中,我依然记得那森冷的白光,它还在我眼前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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