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法院工作已经快一年了,在这不长不短的时间里,接触的案件和人也是形形色色的,对于法律工作的性质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感悟,其中有一次庭审的过程让我记忆犹深。 这次开庭的案件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故造成原告四级伤残。开庭的那一天,他亲自来到了法院,虽然其说话,动作上都有着很多障碍,但是案件主审法官陈法官认为即使如此,当事人的知情权也应该得到保障。于是在家属们的搀扶下,原告颤颤巍巍地坐在了席上参加庭审。我作为书记员宣布庭审开始……正当一切都照常进行的时候,原告本人却出现了意外情况,只见他的手和脚无征兆地抽搐了起来,身体也向一边歪倒了过去,表情十分痛苦。初次见到这种情形的我没有反应过来,一时间愣在了那里,陈法官看到此情形,则立刻宣布了休庭,上前查看其情况,根据家属的介绍,他的这种症状是由于交通事故产生的脑部损伤导致的,原告的母亲见此情形,在一边不住的抹泪,陈法官一边宽慰着老人,一边指挥家属们把他抬到了调解室休息,这种情况下,原告显然是无法继续参加诉讼了,陈法官便拨打了120急救车,等最终安顿好,时间已经过去了快一个小时。
庭审恢复进行,被告在质证的过程中表示要当庭提交一份视频证据。我把被告提交的光盘放入主机中准备放映,这时电脑却出现了程序故障,视频无法显示。呼叫来的技术人员也说这种问题短时间内无法解决,尽管这只是一段不到一分钟的短视频,但是能否放出来却关系到被告诉讼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保障,甚至于影响到判决的结果。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正当大家都束手无措的时候,陈法官从自己的办公室里搬来了笔记本电脑,顺利播放了证据视频,接下来的庭审也得以继续进行。 案件庭审结束时,早已过了下班的时间,华灯初现的大街上,回家的车辆来来往往。人们常说:“法律是无情的”,但是,这次开庭使得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法律在威严的外表下所展现出的脉脉温情: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充分保以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不仅要使违法者受到惩戒,但是也要认识到法律所追求的真正目标是对人的关怀、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的权利保障考虑和着想,使得法律展现自己人性关怀的一面,作出中国司法发展进程中自己微小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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