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有“专业”与“业余”之分,这似乎跟“士兵”与“民兵”之分极其相似。“士兵”更多的时候在一线,“民兵”更多的时候则在二线,虽然都参与了训练和“打”,但的确是有主、次之分的。
没有金盆洗手,所以,今天我才有资格说:“我是文学创作的‘游记队员’。”文学是心灵的产物,是精神的花朵,这个简单的道理,就像我们说的“冬虫夏草”总是特殊地域比如青藏高原的产物一样。几十年来,写家庭,写工作,写生老病死,写世态炎凉,还写自己对生活的感受与领悟……虽都多为千字之文,但经过自己柔弱的心的折射,仍然赢得了许许多多编辑和读者的肯定。原《青海日报》文艺部主任、后该报副总编辑、小说家王文泸就是把我引入文学之门的第一个人。“真实”加上“艺术”,就是他启迪我悟出的做人与做文的道理。2009年的春光似乎特别明媚,在桃红柳绿的日子里,我的文学作品集《三十年之心灵拾遗》终于在作家出版社出版了。——我把自己在三十年里发表在各种报刊、杂志上的小说、散文、诗歌等集为一册,又配以五十余幅照片,书长达333页,单位领导王为高兴地说:“人的一生留下一本书,是个好事情。”人过了五十岁,把日常写的、很零星的数百篇血肉文章集合起来,很像自己检阅着自己的部队,个个士兵、民兵似乎都生龙活虎……因为形象大于思想的缘故,当一本书独立于作者之后而存在于世时,对它的把握,作者本人的发言权就应该排在读者之后。现在,我差6年60岁了。作为陕西省作协会员的历史,也有20年了。但回味文学“游击队员”的生活,排在第一位的仍是“三十年”,排在第二位的才是“心灵拾遗”,一个“之”字,道尽了时间的漫长……我常常想到“人生苦短”这几个字,如果有3个“三十年”,就可以达到九十高龄了。而我认为,只有“时间”才真正是打开我心灵之屋文学之门的金钥匙…… 写作培养了我敏于观察和勤于思考的习惯,使我这个平凡的人在生存方式上略微有别于其他同样平凡的人;在回首流水般逝去的平庸年华时,有了一点虽不重大但也弥足珍贵的安慰……那么,我为什么不去热爱文学呢?近两年来,我笔耕不辍,已撰写出《思想者博客三百篇》(28万字,暂拟名)。——托尔斯泰说:“大狗叫,小狗也叫。”我这个“游击队员”在目睹着“士兵”即专业作家打主战场的同时,也起到了一个“民兵”即业余作家在打“游击战”的作用,更何况,我的文学爱好支持了我在法院所承担的文秘工作,乐在其中的,更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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