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贵港市卫生局医政管理科原科长及贵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科原科长杨某涉嫌受贿一案。来自港北区移民局、建设局、民政局等单位的60名党员干部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接受“零距离”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杨某在担任贵港市卫生局医政管理科科长、贵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送的好处费共人民币21万元及手机一台。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常思贪欲之害,杜绝私心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利用好手中的权利,为人民造福。(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