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防城区法院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同时,积极引导法官将调解理念落实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中,在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量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起到了化解双方矛盾、缓解执行难度、促进社会和谐的多重作用。今年以来,该院共收刑事案件213件,审结171件,结案率80.28%,其中受理故意伤害、放火、交通肇事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1件,标的187401.95元,其中调解10件,调解率达90.9%,兑现赔偿款168109.95元。做到无上访、无抗诉、无发还、无改判的效果,取得了“被告人服罪愿赔、受害人得赔息诉”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前调解。对于在立案和文书送达过程中未能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的案件,在开庭前召集当事人双方及其近亲属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庭前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近年来,我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部分,有八成是在庭前调解结案的,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庭中调解。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被告人的履行能力,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法官从有利于两个家庭和睦相处的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当事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赔偿共识;必要时由法庭根据案件事实提出居中调解方案,尽可能缓和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庭后调解。在用好用足上述方法后,仍然不能达成调解意向的案件,审判人员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在法律允许的期限内,给当事人双方一定的时间思考,在其情绪逐步缓和之后,再次组织双方协商,力争闭庭后达成调解协议。 兑现调解。对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要求被告人庭前履行赔偿责任,确需延期履行的特殊案件,组织双方约定履行期限,并由担保人提供财产担保。同时,还从促进和谐、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将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执行不能的风险明确告知原告方,引导其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力促赔偿款即时兑现。由于调解得力,兑现到位,该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兑率连续三年稳定在98%以上。(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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