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赋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新内涵,体现“做”的力度和成效,新乐市人民法院结合窗口岗位党员戴党徽、戴胸卡、明责任、亮身份,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命名一个岗,竖起一面旗”当标杆、做样板等形式,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超先进”的争创氛围,实现队伍素质和审判质效双提升。
命名一个岗,竖起一面旗。院党组选定立案庭、办公室、政治处三个窗口部门,制作了“党员示范岗”桌牌,置放于窗口工作台或办公桌上的醒目位置。让参加“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每位党员干警在此次活动中成为践行“两学一做”、创先争优的一面旗帜,带动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使立案窗口真正成为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群众的“为民司法之窗”。 三明确,当标杆。公开承诺内容,确保“党员示范岗”每名党员干警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创建目的。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对照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提示自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清政廉洁、秉公办案、文明执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做好示范作用。二是明确创建主题。明确“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岗位一份奉献”创建主题,在增强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展风采的为民服务意识和荣誉感、责任感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示范窗口”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明确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实现全院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明显改观,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干警言行举止明显规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警民关系明显改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五带头,做样板。“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和党员义务,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守纪做表率,带头自律树正气。把合格党员的标尺和新时期人民法院党员干警的先进形象树立起来,运用典型,树立标杆,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立足本职,敬业奉献,争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从而在全体党员干警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打造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推动法院整体工作跨越一个新台阶。(新乐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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