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攸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来了一对夫妻,丈夫李某因在煤矿从事井下采掘工作而患上矽肺病,在该院执行局干警的帮助下,夫妻俩顺利拿到了部分工伤待遇款并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李某是湖南涟源市人,2008年3月至2013年6月在株洲一矿业有限公司下属的攸县分公司从事井下采掘工作。2013年12月,李某被诊断为尘肺二期,2015年7月鉴定为四级伤残并被认定为工伤。因不服劳动裁决,李某将该矿业公司诉至法院。2015年11月,在该院主持调解下,李某与矿业公司达成协议:解除李某与矿业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由矿业公司支付李某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等工伤待遇款共计25万元。 因受攸县产业调整的影响,该矿业公司已停止生产,李某的执行款迟迟得不到兑现。一边要照顾病重的李某一边要赚钱养家的妻子也病倒了,巨额的医疗费让夫妻俩顿生绝望。 2016年7月18日,李某与妻子一同从涟源市来到该院执行局。见到李某夫妻俩时,执行局杨局长安排夫妻俩在办公室休息。当了解情况后,杨局长表示会尽力帮助李某夫妻解决困难,希望两人能够理解法院的工作,同时乐观面对生活。考虑到夫妻俩从外地过来,杨局长还到食堂给两人打了晚饭,将夫妻俩安顿好后,杨局长连夜找到被执行人即矿业公司的另外几位股东,在充分做被执行人工作后,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第二天凌晨6点,杨局长自费帮李某夫妻俩买好车票,将两人送到车站乘车。临行前,杨局长对李某夫妻俩说:“案子的事情你们放心,法院一定会依法办理的,回去之后好好治疗,路上一定注意安全。”“杨局长,谢谢你,你就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李某握着杨局长的手哽咽着说。(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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