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去哪了?孩子被卖了!孩子被谁卖了?被外婆亲自卖了!6月12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现实版“狼外婆”卖孙案。 孙子呱呱落地即被外婆出卖 2014年,周某未婚意外怀孕。因生活困难、一时无措,周某便联系多年未见的生母何某,寻求生母的帮助。这位“狼外婆”何某既没有意愿抚养也没有经济能力抚养,为了钱,母女俩一拍即合,毅然决定待小孩出生后即将其甩手卖掉。2015年5月,卢某得知此情形后告知邓某,邓某与欲收养小孩的夏某多次协商,最后约定由夏某收买并给付卢某3万元人民币。另外,卢某与何某协商,约定若是男孩,待出卖小孩后给付何某2万元。 2015年6月16日,周某在上思县妇幼保健院产下一男婴,何某即电话告知卢某。获悉该情况后,卢某、邓某、夏某夫妇于次日搭乘面包车来到上思县妇幼保健院。经确认男婴身体健康后,夏某夫妇交给卢某3.2万元并将该男婴带走。其后,卢某给付何某2.2万元,余款1万元归其所有。“狼外婆”何某收钱后给付女儿周某2000元。数日后,卢某又向夏某索要2000元并汇给了邓某。 案发后,公安机关于2015年12月从夏某夫妇处将该男婴救回,并抽取该男婴、周某的血液样本进行DNA鉴定。经鉴定,该男婴的亲生母亲为周某,即该男婴是本案被卖婴儿。
两女一男因拐卖儿童罪获刑 2016年2月,上思县人民检察院以何某、卢某、邓某犯拐卖儿童罪向上思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上思县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被告人何某、卢某、邓某均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卢某与邓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共同故意将男婴卖予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被告人何某、卢某系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五年,分别处罚金8000元、6000元;邓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4000元。 法律速递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即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系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的,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儿童卖往境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上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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