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出狱后不思悔改 入室抢劫获重刑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张德 发表时间:〖 2016/6/14 浏览人数:〖 239225

    被告人石某某因为贫图他人财物,曾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6月24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刑满释放后依然恶性不改,再次以身试法。6月12日,防城区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6年2月2日15时许,被告人石某某路过防城港市防城区扶隆乡那果村被害人项某某经营的小卖部,趁四周无人之际用脚踹开紧锁的房门潜入室内翻找财物,撬开上锁的两个抽屉,将抽屉里的现金1061元、香烟1条及房内的散烟9包、手机1台、信用卡1张装入袋中。此时项某某推门进来,石某某便携赃逃跑。刚到门口时被项某某堵住,石某某朝项某某的左颧部打了两拳,之后夺门而逃。项某某见状大声呼叫并朝石某某逃跑的方向紧追,村民听到呼喊声后也一起帮忙追赶。石某某在被追赶的过程中将上述所盗财物藏于路边一草丛中后继续逃跑,后在该村河边被抓获,并当场带村民将所盗财物找出。经鉴定,上述被盗香烟及手机共价值465元,项某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他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公诉机关提出石某某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的问题。经查,石某某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在逃跑的过程中将所盗财物藏匿于草丛中,被害人对财物已经失去控制,石某某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应以犯罪既遂论处;被害人及群众的事后抓捕行为及财物被找出,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对公诉机关该意见,本院不予采纳。石庆柱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石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逐做出上述判决。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生活中,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财富观,在金钱面前有所定术,毕竟只有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而来的财富才最安稳,花着才最心安。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法官强力执行见成效,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合伙创业出纠纷,法官释法促执行
执行查控关口前置 “老赖”财产无处遁形
被执行人“赖账”,法院扣划公积金
“欠钱不还,拘你没商量!”
曝光“黑名单”没两天,多名“老赖”还...
兄弟法院沟通交流,共话经验促执行
上一条信息:签合同时还需多留一个心眼 下一条信息:现实版“狼外婆”:女子未婚生子 外婆狠心卖孙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