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8日,对于赵恩熙来说,是一个铭记终身的日子,这一天,他的丈夫李万洙离开了工作单位,从此杳无音讯。 赵恩熙与李万洙,均系东北人,朝鲜族人,两人于1979年快乐结婚,并育有两子,90年代末他们举家南迁,来到安庆定居,并拥有了稳定的工作。但看似美满的生活却掩盖不了矛盾冲突,夫妻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却不想在一次争吵后,丈夫直接从单位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 李万洙失去联系后,赵恩熙通过多种方式寻找,并报了警,一家人怀着期待找了一天又一天…… 2008年9月,李万洙失踪已4年有余,失望的赵恩熙一纸诉状交至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夫李万洙死亡。并提供当年受理失踪案件的派出所的证明、李万洙单位的证明和居住地社居委的证明。
根据宣告死亡的法律规定,公民死亡既可以是基于自然的生老病死而死亡,也可以基于法律的拟制而死亡。所谓宣告死亡制度,是法律上拟制的死亡,是基于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的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之后,包括公民的配偶在内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从法律上说,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就消失了,不再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婚姻关系也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财产也变为遗产开始继承。 宜秀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满,于2010年4月2日判决被告李万洙死亡。 事情到了这儿,仿佛可以划上了一个句号,却不想…… 2014年12月的一天,赵恩熙的大儿子接到一个电话,电话的那头,是整整十年没有消息的李万洙……赵恩熙愤怒了:整整十年没有任何消息。十年来,我一个人带着两个儿子,日子艰苦不说,还因为父亲多年不管家庭,小儿子盗窃、打架被判入狱,还在监狱服刑。现在他回来了,我是不会轻易让他得到撤销死亡判决的! 2015年10月,李万洙向宜秀法院提交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的申请书,并向法院提交了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案件承办人在与双方的谈话中,了解双方均未再婚,赵恩熙只是对当年的事情生气愤怒,李万洙则再三保证以后会好好过日子的。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法官告知赵恩熙根据法律规定,李万洙已经回来,法院根据申请将撤销死亡判决,赵恩熙如果没有再婚,则双方婚姻关系自行恢复。经过法官调解,赵恩熙解开了心中的结,李万洙也重回家庭。 宜秀法院于2016年2月5日作出判决,撤销宣布李万洙死亡的民事判决。(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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