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岚皋法院佐龙法庭审执同步,促使相关联的一讼一执两案案结事了,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笑泯恩仇 。 江某超与涂某琴原系夫妻,2012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婚生一子由江某超抚养,涂某琴每年负担抚养费3500元。现涂某琴已另行组建家庭,但抚养费却分文未给,双方相争成讼。期间,江某超于2013年因琐事致涂某琴之父涂某余轻伤,被本院判负刑责并附带赔偿涂某余各项损失25000元整,江某超至今亦未付分文,该案随即进入执行程序。
一讼一执两案经佐龙法庭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两案具体实际及各方当事人错综复杂的情感关系。遂决定两案同步化解。通过办案法官既耐心的辨法析理,又不失时机地引入亲情感化,各方当事人终于越过了多年都没有越过的心理那道坎。法庭调解室里各方当事人的吵闹声、渐渐的变成了哭泣声、后来又渐渐的变成了笑声。最终涂某余将江某超的赔偿款让与涂某琴折抵其子的抚养费,抚养费不足部分江某超则表示放弃。看着调解协议上各方当事人鲜红的指印及其重归于好而流露在脸上的笑容,办案法官心头那块石头也终于放了下来。(安康市岚皋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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