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者无德,不堪为医。为了寻求一时的性刺激,身为医生的来某某竟将黑手伸向了年仅7岁的脑瘫女童。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猥亵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来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2015年6月15日10时许,被告人来某某在大田县平安医院五楼脑瘫治疗室内为脑瘫患儿郭某某(女,2008年6月24日生,智力残疾二级)进行康复治疗时,为寻求性刺激,采用摸揉阴部并用中指插进阴道的手段对郭某某进行猥亵,致郭某某处女膜缘充血,3点、6点处见损伤伴少量渗血,后被害人郭某某的母亲发现上述情况后报警。 2015年6月15日下午,大田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大田县平安医院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在该院将被告人来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来某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人民币3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来某某为寻求性刺激,采用抠摸的手段猥亵智力残疾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来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与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书面谅解,可予以从轻处罚,遂对该案作出上述判决。(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