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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的建设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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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彦飞 发表时间:〖 2016/2/29 浏览人数:〖 247786

    引言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基层人民法院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调解各种民间纠纷,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可谓是站在了司法阵地的最前沿,对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法庭设置布局有待进一步科学规划
    基层法庭作为我国基层司法体系的主要组织部分,在履行审判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受地理环境的限制和行政区域规划的影响,我县基层法庭的司法管辖区域显得过宽,老百姓要花一天的时间才能到达辖区法庭,劳神费力,很不方便,群众意见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法庭的影响力,也制约了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人少案多的情况仍然存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以矛盾纠纷为主的民商事案件逐年上升,群众的司法需求也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基层法庭较为突出。目前,长武县人民法院现有政法编制54人,两个基层法庭仅占9人(其中,审判员5人,书记员2人,法警2人),5名干警年均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占县人民法院年办案总数的24.8%,审判力量不足是不争的事实。近些年,虽然通过公务员招录充实了基层法庭队伍,部分同志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由于审判经验不足或者不熟悉本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基层法庭工作的开展。此外,基层法庭人员少,司法管辖乡镇多,有时需到偏远乡镇开展巡回审理,法庭就无人值班,只得锁门,不方便群众诉讼或办事。
    (三)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近年来,由于诉讼收费标准降低,当事人的诉累有所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更加方便,处在“第一线”的基层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大幅增加,需要在农村执行的生效裁判文书也不断增多,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有的当事人甚至藐视审判机关,对生效裁判文书不予理睬。不少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生效裁判文书的实际兑现率不高,执行效果远不如调解或信访,“信访不信法”的怪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几点建议
    (一)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基层法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归根结底要通过执法办案来实现。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对基层法庭的司法干警进行合理配置,满足基层法庭开展审判及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基层法官工作强度;在物资装备和经费方面,要继续给予重点保障和适度倾斜,确保基层法庭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优势,积极为辖区和谐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大力推动司法为民工作
    一是加强法庭快速立案、便民诉讼、快审快结等机制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和节约诉讼成本,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解决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二是严格法律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依法公正裁判,树立司法公信力。三是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好当事人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要充分利用与有关行政机关建立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共同打造排查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新网络。四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不断穷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实际兑现率,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权威。五是加强法制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群众知法、信法。六是加强巡回审理。对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村组、社区就地开庭审理,以案讲法,增强审判透明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在巡回审理及办案时,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参加旁听,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一是要稳步提升法庭干警综合素质。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树立公正、为民的意识,提高法官庭审驾驭、判处疑难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司法为民”理念体现在法庭工作的各个方面,以良好的审判作风、工作作风保持国家审判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增强国家审判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二是要逐步解决法庭庭长职级待遇问题,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县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把落实基层法庭庭长职级待遇作为法院重要工作来抓;要完善法院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庭工作人员定期交流的制度,形成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要严格干部考核制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增强基层法庭的战斗力。同时,建议县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会同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解决基层法庭庭长职级待遇的办法措施,逐步使法院整体队伍职级待遇落实制度化、科学化,建立起长效的法院干部职级管理新机制,进一步激发法院干警的工作热情。(长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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