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法院扶贫工作文件精神,以更高、更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长武法院亭口法庭结合审判职能,积极采取四项举措助力扶贫攻坚工作。 提高全庭干警思想认识,切实履行服务保障扶贫攻坚的职责使命。坚持全面贯彻法律平等原则,依法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坚持发挥司法引领、服务和保障作用,大力加强涉扶贫攻坚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全面统筹协调,找准服务扶贫攻坚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为扶贫攻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力度,促进扶贫攻坚建设顺利实施。公正高效审理商事案件,及时妥善审理涉及道路、农村建房房和机井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扶贫开发工程的各类案件,依法制裁发生在涉扶贫工作领域的违约失信行为,保障扶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完善法庭各项工作机制,为扶贫攻坚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广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诉非衔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解决渠道。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依法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推进法庭自身建设,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组织保障。加强对法官和书记员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司法综合素质,扎实开展“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法庭创建活动,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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