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听说刑事案件基本上都得等三五个月才会判,没想到自己立案5天后就判了!”对于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王某来说,这样的判案速度令他有些难以置信。 这是新乐市人民法院两个月来,大胆探索以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罪和故意伤害罪等为主的“轻刑快判”新模式,积极构建公检法三方全程协作机制的结果。短短2个月时间,在该院审结的48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中,当地检察院提前纳入到提速的机制当中,主动担负起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为法院审判赢得时间,完成委托调查评估危险驾驶罪和故意伤害罪等轻微刑事案件14起,占法院“轻刑快判”总数的30%。 自2015年10月下旬新乐市人民法院和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召开“轻刑快判”工作协调会以来,经过短短两个月时间的摸索和总结经验,一种以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罪和故意伤害罪为主的“轻刑快判”新模式,在新乐市人民法院试行。即由公安、检察、法院携手,创新侦、捕、诉、审各个环节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三机关不同工作机制之间的有效衔接。通过轻刑快审程序,对多发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实施快速侦查、快速起诉、快速审理“无缝连接”,使轻微案件的快速处理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实现全程提速,司法资源配置得到最大限度的优化。该模式刚一启动,便驶入了快车道,取得了明显效果。 据统计,该院创新公检法联动机制、全程提速“轻刑快判”工作短短60天时间,共审理轻微刑事案件48件。每件案件自立案至结案,平均审限仅为6个工作日,最长为8天,最短为4天。每件案件自开庭至当庭宣判,平均庭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当庭宣判率和服判率均为100%。如今法院审理一个事实清楚的故意伤害案,最短仅需10分钟,诉讼时限缩短了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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