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把司法救助作为司法为民、便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扎实开展,切实解决案件当事人困难。2015年以来,该院依法对36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共救助当事人7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37万余元,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真切关怀。 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对司法救助方式、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公开公示。由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经立案庭庭长审核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对不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案件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做好释明工作,充分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开通立案绿色通道。该院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追索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受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保障权利主张不落空;在工作中,灵活掌握实施司法救助的条件,因案制宜地作出合理的处理结果,最大程度地位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完善便民救助举措。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司法救助窗口,制作了司法救助流程图册和简易的司法救助申请表。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即时上报分管领导,即日申报即日审批,提高了司法救助工作质效。简化司法救助程序,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可先口头申请司法救助,后提交困难证明材料,经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即时予以登记立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构建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与司法、财政、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救助工作协调制度,构筑特困群体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保障机制,特别是对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生活困难等情况,以“司法救助建议函”的形式,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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