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趁家中无人,往其丈夫刘某平时喝的白酒瓶里投放了杀虫剂地虫净,想把其丈夫毒死,后因害怕中止了犯罪。近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免予刑事处罚。 王某因长期家庭矛盾记恨其丈夫刘某,某日在自己家中,趁家中无人之机,往其丈夫刘某平时喝的白酒瓶里投放了杀虫剂地虫净,想把其丈夫毒死后再投案自首,后来因为害怕、后悔中止了犯罪,在当天8时30分许拨打110投案。 新乐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其丈夫酒中投放杀虫剂,欲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某自动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且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刘某及其女儿要求释放王某,可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依照法律,新乐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免予刑事处罚。(新乐市人民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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