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当今汽车时代,有“车祸甚于虎”之说。福泉市法院在积极适用司法确认给大量的非诉交通事故纠纷划上法律句号的同时,对立案受理的交通事故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探索多元化解机制,“审”“防”结合,合力整治“虎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寓教于审,以案说法 近日,走进福泉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法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有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保险行业和客运服务行业的代表及部分驾驶员,气氛庄严肃穆。一起营运出租车交通事故民商事诉讼案件正在公开开庭审理••••••随着案情的展开,勾起笔者脑海中沉淀的其它交通事故现场惨不忍睹的画面:死者家属痛失亲人的悲恸、伤残者的撕心裂肺以及肇事者的悔恨,历历在目。 车祸猛于虎!
请客运司机旁听
该案受害人构成伤残。经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在约定时间内赔偿原告龚某各项损失共计201836•5元,同时支付被告赵某为原告垫付的款额95576•74元。 法官关注民生,体现社会良知 随着时代进步和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作为主要代步工具已经融入公众生活,给人们出行带来诸多便利,逐渐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拥有一辆自己的爱车,成为不少人的人生梦想。但交通事故频发,犹如下山猛虎,随时吞噬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影响或葬送了无数家庭的幸福。据福泉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有关人士透露,从2010年到2015年,仅该交通委就受理调处各类交通事故纠纷2285件,赔偿损失金额达8000多万元,其中2015年解决439件,涉及金额800多万元。近日,记者对福泉市人民法院近三年受理的客运车辆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简单梳理如下:
数据显示,客运交通事故诉讼案件近三年逐年呈上升趋势,事关社会民生,引起了福泉市法院的重视。 “审理”和“预防”结合的多元思维
营运性车辆交通事故多元预防化解座谈会
记者就有关问题向该院杨兆頲院长作进一步采访。 记者问:你院为什么要举行这样的旁听审理案件活动? 答:邀请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审理案件是我院开展“万名代表、委员听千案”活动常态化工作,也是以案说法的重要形式。针对近年我院受理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案件不断上升的情况,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这次专门邀请有关方面人士旁听案件审理并组织座谈,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此类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记者问:你认为近年客运交通事故案件有所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交通事故多发,有多种因素,深层次的根源在于汽车消费普及后,社会结构元素发生变化,多数驾驶员的思想没有跟上时代节拍,安全意识不强,职业道德和素质一定程度上与现代行业要求不相称。另外,社会管理机制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问:交通事故具有多发性和危害性,你院是如何应对的? 答:汽车交通安全问题是一个涉民生的社会性问题,我院历来十分重视涉民生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一是立足审判,对进入诉讼环节的刑、民商交通事故案件,一方面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震慑交通肇事犯罪,有效遏制此类危害行为;近年来,我院依法判处的危险驾驶罪,在法律范围内,全部执行实体刑,无一案适用缓刑;另一方面对民商事性质案件,强化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及委托调解工作,最大化追求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注重一个“审”字;二是以交通事故审判业务部门为平台,多方联动,共同探索预防交通事故机制,今年就多次主导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加强横向、纵向联系,研判形势,共同应对交通安全问题,注重一个“防”字;三是对诉讼案件受害人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强调 “审” “防”结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记者手记:汽车产品作为一种生活辅助工具,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它在提高人们的办事效率和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指数的同时,也可能把人带进痛苦深渊,甚至倾家荡产!司机朋友,你承载的是你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关爱生命,依法行车,保证安全,你准备好了吗?(福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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