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新乐市人民法院再次组织召开“民事法官会议”,三个民事法庭、少年庭和基层四个人民法庭(长寿、邯邰、协神、承安法庭)全体干警以及十余名新近招录的年轻法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主管副院长刘树朝主持。
会前,承办人按照《新乐市人民法院民事法官会议规则》相关要求制作了汇报议题,议题涵盖了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理论界以及学术界观点等方面,汇报议题在会议开始前提前发给各参会人员以供参考。 会上,首先由案件主办法官长寿法庭副庭长张连社先后汇报两个案件情况,各参会人员平等、独立发表各自的意见,对原告邵某与被告李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和长寿街道办事处东名村村委会与被告青云学校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集体研究讨论,大家围绕案件的法律适用、程序判断、争议焦点、先予执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最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树朝归纳总结了会议研究意见,形成了共识,统一了裁判尺度,并制作了会议记录。由案件主办法官张连社所在庭室的书记员张美玲现场记录,并入卷备查。此类会议有意识吸收年轻法官参加,旨在为年轻法官提供有利的学习条件,搭建快速积累案件审理经验平台。正如刘树朝副院长所说的那样:“该参与式、讨论式、交互式‘以会代训’方法,既是对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创新,也是一种将人才培养推向规范化和长效化的有益尝试。” 另外,会上还征求了大家对在建的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墙面铜雕装饰墙画的备选意见。通过视频展示了两套在建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十余块备选的铜雕装饰墙画效果图,大家就此畅所欲言,分别发表了不同看法,最后总结归纳大多数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给院党组,为确保诉讼服务中心装饰效果、突出文化底蕴和法院特色提供了保障。(新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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