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法院党组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落实中央《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八项规定”,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开展系列专项活动落实“八项规定”,重要时间节点预防“四风”现象反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力助推了反“四风”活动的深入开展。 “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组织全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承担领导和组织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项活动”落实“八项规定”。在全院开展超标占用办公用房治理活动,严格按照规定调整了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的办公用房;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公车管理”专项检查活动,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警车使用不越权,不越规,不越位;组织开展法院工作人员违规经商的登记纠错活动,对前几年的情况进行了回顾,虽然未发现违规行为,但引起了院党组对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办事的高度重视。 “重要节日”紧盯“四风”反弹。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势、新动向,抓住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十个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刹“四风”问题。 “日常监督检查”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加强对干警借婚丧喜庆敛钱财以及上班玩游戏、玩手机,开庭打瞌睡,工作时间不知去向以及面对当事人冷横硬推耍态度等问题的查究整改,切实加强对本院干警业内及业外的日常监督检查,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今年以来共进行了各类检查23次。重点检查考勤、工作责职、司法礼仪、车辆使用、接待接访、安全保卫、执勤值班、开庭着装等方面,做到每星期必查,确保全院干警依法办案。(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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