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由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智军开庭审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德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倍受民众关注,并随之引发了“告官能见官”的热议。12月2日,该院专门召开“阳光评议”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及执法监督员齐聚一堂,目的就是倾听社会各界对该案审理的看法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评价。
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邱鹏首先介绍了开展“阳光评议”的目的,并着重通报了该院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工作情况。 邱鹏副院长指出,自今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以来,该院在行政案件审理工作上展现了新面貌、开拓了新局面。一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形成新常态。据全市法院相关数据显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从2013年的0.79%、2014年的2.26%以及2015年1—4月份的6.06%上升至2015年5—11月份的12.5%。二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质量、效率提升。如王德副市长出庭应诉的2件案件,开庭前均能亲自阅卷,庭审中也能积极答辩,体现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和应诉能力。三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质量、效率得到有力保障。由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促使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的应诉工作更加扎实、细致,确保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四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防城港各市县区都将该制度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制定了完善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 随后,各参会人员围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进行发言。律师代表黄海冬认为,防城港市政府指派副市长出庭应诉,用实际行动改变了过去“告官不见官”的局面,充分体现了法律至上的坚守和依法行政的决心,对防城港市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人民陪审员郑锡金认为,相对于单纯听取汇报的模式,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可以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案件,有助于提高案件质量效率,也可以合理运用自身权限达成当庭调解,实现官民和谐。政协委员温燕飞则认为,法院院长和行政首长共同出庭参加庭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为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树立了表率示范作用。 除给予积极评价外,各参会人员还提出了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李佳潞认为,行政机关在加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力度的同时,可以探索建立与律师的长效合作关系,聘请律师出庭应诉,增强应诉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律师代表韦良钢认为,行政首长出席应诉给庭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法院可以继续深化院领导办案制度,让资深法官发挥出“传帮带”作用,有效提高年轻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 防城港中院行政庭、审管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防城港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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