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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司法 彰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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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健全 发表时间:〖 2015/12/3 浏览人数:〖 5071084

——新乐市人民法院 李健全法治事迹简介


    李健全,男,1963年出生,河北省晋州市人,党员,双学士学位,新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0年11月,李健全就任新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针对当时法院审判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法官裁判行为不公开不透明,审判质效低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不了解、不满意,司法公信力不高的现状,李健全团结新乐法院党组一班人,带领法院全体干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强素质、建机制为切入点,推进规范化建设,积极主动接受内部、外部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法院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法治新乐建设,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认同。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做出批示:河北新乐法院经验很好,阳光司法,值得推广。河北省高院院长卫彦明、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崔存利、新乐市委书记凌青利等领导到新乐法院调研视察工作。卫彦明院长在视察新乐法院时指出:新乐法院在司法公开上有创意、有创新、有举措、有手段、有效果。2013年7月11日,石家庄市司法公开现场会在新乐召开。2013年新乐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2014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香港卫视对新乐阳光司法工作进行了专访。以《胸前的天平永不失衡》为题向全球播出。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陈新华副秘书长到新乐法院调研执行工作,对新乐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15年9月16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徐元锋带领的河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凤梅和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孙利华等人大代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骆春杰、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惊涛等领导组成的视察组一行18人,由新乐市市委书记凌青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森和新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国杰等相关领导以及新乐法院全体党组成员陪同,视察新乐市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工作,并给与了高度评价。省人大内司委11月份专门印发第2期《内务司法简报》并加编者按,转发该院做法,供全省各级人大在监督司法机关工作中借鉴。《人民日报内参》、人民日报《民生与法周刊》、《光明日报》、《香港卫视》等国家级权威媒体先后对我院阳光司法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2011、2012年新乐法院连续两年被授予石家庄精神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法院领导班子连年被新乐市委表彰为“实绩突发”优秀班子等。
    一、创新内部公开监督机制,全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一是强化案件督查力度,首创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制度。对于发还改判案件,无论是在法院内部,还是在社会上,都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不论是程序与实体方面的问题,还是裁判文书上的错误,都集中体现在发还改判案件上。由于奖惩机制的缺失,案件在发还或改判后,对一审法官并没有实质性的触动,类似问题在以后的案件中依然存在。在案件评查时,发还改判案件一般也是法院不愿触碰的“雷区”。
    针对这一情况,李健全和党组一班人把建立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机制作为推行“阳光司法”的突破口。当全院发还改判案件达到大约四、五件后,就利用星期五上午的学习日时间,把全体干警集中到法院大会议室,进行讲评。讲评前,先由案件承办法官将发还改判案件卷宗制作成电子卷宗传送到法院内网,通过网络平台,全院干警及时了解案情,确保讲评时有的放矢。讲评时,先由案件承办人对发还改判案件的案情进行介绍,然后由各业务庭庭长针对发还改判理由,依次进行剖析,指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充分阐明对该案件或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标准,总结审判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在庭长评析完后,在座的干警也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为了增加讲评的透明度,特邀了新乐市政法委、纪检委有关领导及人大代表作为监督员,长期参加讲评活动。同时,还不定期地邀请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参与讲评,发表评论意见,指导审判工作。
    由于讲评内容对内、对外同步公开,既庄重严肃,又充分发扬民主,所以,大家评得很认真、很中肯,有的案件承办人不得不当众承认,自己的案件确实办得有问题。对一些案件的分歧意见,在大家充分评析后也能得到统一。法官们普遍反映,现在处理案件,都要反复思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以前严谨多了。邀请二审法官参与讲评,有效增强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交流沟通,对司法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共同研究和探讨,提升了整体司法水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与讲评中,切实感受到了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勇于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决心;同时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到法官裁判案件时的综合考量,加深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从而积极发挥民意联络和沟通作用,宣传法院工作,增强了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9月16日,河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凤梅视察该院时高度评价道:“该常态化机制搭建了干警相互切磋、学习交流平台和讲评曝光、丢丑触动、倒逼反思的内部自我监督平台,这种有效方式远比一般化的法律知识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更加喜闻乐见,是颇具新乐法院特色的一种‘大练兵’,是把‘法官的良心置于法律监督之下’的‘灵魂工程’再造”。
    为了使得讲评活动形成长期的机制,新乐法院规定,凡发还改判案件,一律先记为瑕疵案,扣发主办人和合议庭其他成员部分奖金。对发还改判有异议的,可通过申诉程序报院审委会评定。同时,院党组在归纳全院干警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案件主办人全年发还改判案件不得超过6件或承办案件总数的5%,否则调离审判岗位一年,待学习培训符合上岗条件后,经院党组批准方可回到审判岗位。讲评活动开展以来,新乐法院有4名法官因发还改判案件超过5%被调离审判岗位,自2011年推行该机制以来,共举行了50次讲评会,对38名法官的200余个案件进行了讲评。案件发还改判率2012年同比降低51%,2013年同比降低29%,2014年同比降低2%。2014年发还改判率仅为1.3%。案件质量明显提升,没有引发新的涉诉信访案件。10月26日,人民日报《民生与法周刊》第20期加了本刊评论员文章和封面报道重点推出,全方位、大篇幅报道了我院《以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机制助推“阳光司法”》的经验做法。
    二是把数字法庭建好用活,使审理过程公开,推行阳光审判。庭审公开是法律的要求,但是,如何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却是实践中需要探索的问题。由于庭审公开不到位,没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许多法官没有养成良好的庭审素养,在庭审过程中,不注重司法礼仪,言谈举止极不规范。
    为了尽快扭转这种局面,李健全和新乐法院党组决定,依托信息化建设,推行阳光审判,让庭审过程变得透明,促使法官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在短时间内提高庭审质量。
    2012年,新乐法院投资100余万元,建成了5个国内最先进的高清数字法庭,实现了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大大提高了庭审的透明度。同时数字法庭的庭审直播、点播功能,院领导和干警们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就能随时看到庭审实况,了解每一位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庭审的阳光透明,群众的实时监督,同事的事后评查,让法官们普遍感觉到了来自领导、同事、群众的监督压力,庭审时更加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得体、法言法语的准确运用。数字化法庭的公开透明对法官和当事人起到了双向的监督和规范作用。不仅规范了法官的行为,也使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言行得到了规范。以前曾经出现过的当事人无理搅闹法庭、甚至诬赖法官的现象,再也没有出现过,庭审秩序明显改善。
    三是促进案件审理规范化,实行庭审实况评查。为促使法官尽快树立庭审规范化意识,李健全和和新乐法院党组决定实行庭审实况评查。利用星期五学习日时间,在大会议室召集全院干警进行庭审评议。参照发还改判案件讲评的形式,先由各庭长依次讲评,再由干警发表意见。讲评人和主审法官一起观看庭审“慢镜头”实况。讲评人员随时“叫停庭审”,通过“慢镜头”回放、定格,指出庭审存在的不足,或提出好的建议。同时,庭审人员也能看清自己角色的实况,进行自我剖析、促进庭审规范化的提升。
    在解决了庭审时法官法言法语、仪容仪表等基本问题后,又将庭审评议推向更高层次,即把公开评议改为庭审集中打分。依据庭审要求,制作了案件庭审评查标准表,将庭审分成11个打分项目,满分100分。干警在观看庭审实况后,对照评查表逐项打分。庭审实况评查改变了过去评查的“印象化”,使点评更加客观、全面、细化。
    四是建立数字化审委会系统,提高审委会工作效率。新乐法院以往召开审判委员会的流程是:开会时办案人员将打印出拟研究的案件审理报告分送到审判委员会委员手中,开完会后再将报告统一收回并销毁,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为提高审委会研究案件的效率,在李健全的倡议下新乐法院建立起数字化审委会系统。现在凡是须上报给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先由审管办在会前一周将案件制作成电子档案,并通过内网系统分发给各审委会委员,便于各位委员事先阅卷了解案情。召开会议时,直接进入案件讨论环节,对争议较大的案件,还可以通过内网调看案件的庭审实况,为各位委员决策提供了参考。从而节约了大量听取报告的时间,大大提高了研究案件的效率。
    二、强化外部公开监督机制,全力提升司法透明度
    一是把《法案透视》做成精品,使法院工作公开,搭建普法平台。
    为了及时向社会公开法院对各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法院同社会各界建立起一个持续、稳定的交流平台,李健全和院党组研究决定,依托电视信息化主流传媒创办《法案透视》栏目,栏目一周一期,以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通过直击庭审现场、法官说法、律师点评等形式,展示案件审理过程,展现法官风采,向社会公布法院裁判案件的标准和理由,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评价和指引功能,为公众提供清晰的行为准则。
    由于《法案透视》栏目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说老百姓身边的事情,引起老百姓浓厚的兴趣,成为新乐市收视率最高的节目。如今,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经常有人讨论栏目中播放的案例,谁对谁错,谁有理谁没理,在老百姓心中自有一架天平。
    《法案透视》栏目让很多群众了解了法院,了解了法官,转变了以前的错误认识,树立了法院的公正形象。新乐市城关鑫乐拖鞋厂的老板从温州赊购了3套制作拖鞋的模具,但由于自身问题,生产出的拖鞋不合格,卖不出去。于是,他以模具有问题为由,拒付货款。对方将其起诉到新乐市法院,这位老板认为,本地法院肯定偏向本地企业。开庭后,老板拿不出模具存在问题的任何证据,同时看到《法案透视》栏目组正在现场录制庭审,赶紧说:“别拍了,好歹我的厂子也是企业,你们播出去了,以后谁还跟我打交道。”当场给了对方货款。原告方说:“原来以为你们会袒护本地企业,没想到法院这么公开,真让我们感动。”
    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法案透视》栏目从开播到现在,四年来已经播出160余期。随着栏目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也让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建设、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提升了法院在群众中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促进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助推法治新乐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到了当地市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赞扬,被群众誉为“身边的法律顾问”、新乐的《今日说法》。
    二是把“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请群众走进法院,拓宽监督渠道。对于新乐50万人口来说,到法院打官司的毕竟是少数。很多群众因为从未走进过法院,觉得法院很神秘;因为不了解法院工作,常常人云亦云,对造谣抹黑司法的言论随声附和。用“请进来”的方式,让那些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打官司的老百姓走进法院、感受司法,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李健全和院党组决定将“公众开放日”从原来的集中几天开放,转化为每星期一次,从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始,逐步向学校学生、农村村民辐射。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保证社会各界都能够走进法院,了解法院,监督法院。
    在推行“公众开放日”常态化过程中,新乐法院积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提请新乐市人大、政协专门制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法院庭审和旁听典型案件讲评活动的实施办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到法院旁听庭审、参加案件讲评活动。
    自2012年以来,新乐法院始终把“公众开放日”活动作为实施阳光司法、推进司法民主的重要举措,结合不同部门特点和特殊节日以及中心工作需要,灵活多变地制定“开放日”主题,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定期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进行了制度化、常态化的运作。四年来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达130余次,来自新乐社会各界4500余人走进法院,参观、旁听案件审理、听取法官的典型案例汇报。让普通百姓熟知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零距离接触法院、了解法官,监督法院工作,有效畅通了民意沟通渠道,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让老百姓以看得见、摸得到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公正,同时也向全社会表明一种态度:法院的大门是向社会公众敞开着的,法院的各项工作是有序透明的,法院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从而打造群众和法院零距离沟通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2015年新乐法院的群众满意度由原先在23个县市区法院的排名末位上升为第10名。
    三是搭建三大平台,促进司法工作全方位公开。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将2014年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大力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将2010年以来的所有纸质卷宗扫描成电子卷宗,实现了档案数字化存储和查询。利用全国执行案件信息查询平台依法全面公开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各项信息,方便了执行案件当事人查询执行进展情况。同时,在新乐电视台三个频道对执行“老赖”每周30人次循环曝光,增强执行威慑力。每期在微信公众平台曝光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常态化的曝光晾晒机制极大地挤压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倒逼其主动履行判决,维护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所有案件从立案、分案、审理、执行到归档实行全程、实时、动态的网络化节点管理,对办案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和管控,法官在公开透明的视野中依法完成每个阶段的任务。各庭室、每位法官的案件审理情况、审判效率情况每天在院内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在李健全和院党组成员的带领下,新乐市人民法院推行的“阳光司法”逐步实现了从静态公开到动态公开,从程序公开到实体公开,从对当事人公开到面向社会公开的转变,除法律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审理,每一件案件都在阳光下运行,越来越多的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温暖,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目标。9月16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徐元锋带队来院视察时高度评价说:“该院整体工作扎实,亮点纷呈。尤其是司法公开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的、彻底性的全面公开,其办法和措施招招见血、步步跟进、环环相扣、实在管用。实践证明:‘发还改判案件讲评机制’是促进各项工作质量提升的一个有力抓手,更是确保阳光司法的一剂‘灵丹妙药’。该院的经验做法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带来了启示,也带来了新气象。人大系统要率先推广,并建议法院系统尽快总结推广。”
    今后,李健全将和党组一班人以更高的追求,不断创新审判管理,加强审判工作,推进队伍建设,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司法诉求,为建设文明、高效、公平的人民法院而不断努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作者系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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