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还改判讲评机制作为我院对“阳光司法”的伟大创新,是对司法公开的一次伟大尝试与探索,是对新形势、新情况下司法体制改革中审判管理的创新驱动,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透明、为民以及实现法院审判工作的要求,对于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树立规则,推动实现司法公开 发还改判讲评机制树立了对发还改判案件进行回炉处理的详细规则与工作的方法步骤,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且对于基层法院,在现有制度与条件下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提高司法公开工作水平,我院把裁判过程公开作为工作重点,在发还改判讲评机制之下,案件承办法官将会对发还改判案件的原判决的论证过程、论证心理等进行公开讲评,并且接受提问与质疑。该机制着重在于对案件承办法官的良心进行严格的拷问,以建设“良心工程”,同时提高审判人员的素养,实现法律、良知与案件事实的统一。 约束法官,把良心置于桌面上 发还改判讲评机制有利于限制法官滥用权力,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加强了对案件承办法官的内心约束。案件的公开讲评必然导致案件承办法官无法隐瞒案件的论证过程,“把良心置于桌面上”接受“阳光”净化,非依法公正裁判者必然会在讲评和提问中无地自容,并且相应的奖惩机制同样会使其受到应有的惩治。这必然会净化司法队伍,提高办案人员的素养,促进办案程序更加规范,保证实质正义的同时也保障了形式正义。 提高公信力,促进法院形象的树立 我院自建立发还改判讲评机制以来,自爆家丑,搭建起了内外共同监督的平台,体现了我院主动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勇于面对自身问题,并且积极寻找方法解决自身问题的决心和执行力。同时加深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关注与支持,促进法院公平、正义形象的树立和传播,提高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 由于对发还改判案件的高度重视与负责任的处理,极大的增强了诉讼双方对案件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认可度、信服力,有利于减少甚至避免缠访、闹访事件的产生。诉讼双方均是为解决纠纷而来,而发还改判讲评机制无疑将案件的处理过程、论证细节、法官的内心确信完全置于桌面上接受监督与质询,对于增强诉讼双方对处理结果的正确认知具有重大作用。 发还改判讲评机制是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质量提升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的重要形式,也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有力探索。(新乐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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