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中院王亮海院长到福泉市法院督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工作
9月14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王亮海院长一行到福泉市法院座谈,督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福泉市法院杨兆颋院长汇报了改革示范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1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50家、贵州省唯一一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该院以司法确认工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应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多元化、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了一大批涉民生案件、群体性纠纷和信访积案,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9月,该院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336件,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劳务纠纷和医患纠纷等,为矛盾纠纷顺利解决划上法律句号。 王亮海院长肯定了该院改革示范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司法确认作为一个新的法律制度,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在司法确认案件数量增加、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更多地要考虑案件的审查,案件要拿准,从细节上斟酌,不能确认的不予确认,从而总结出自己的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在积极参与市级层面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的同时,该院自身要抓好改革示范工作,抓住改革机遇,向最高院交出满意答卷;三是执行工作仍然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一环,要时刻牢记执行工作不放松;四是加大力度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调动其中心职能,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 杨兆颋院长表示,该院将坚持改革思维,不懈探索“诉与非诉”无缝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制度高效便民的作用,做解决纠纷“多元化”格局中的重要一“元”。同时,继续加强审判管理,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座谈会后,王亮海院长还到该院审判法庭建设工地进行了视察。(福泉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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