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阿姨,再过二天我就要去大学报到了,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谢谢!”9月2日上午,小凯(化名)和他的母亲带着糖果、锦旗来到了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再次见面,斯文的小凯一扫第一次见面时的迷茫、无措,满眼透着欢喜和希望。 高中生冲动抢夺触犯刑律 小凯酷爱苹果手机,因父母不同意购买而未能如愿。2014年1月某日晚,小凯回家途中发现被害人手持苹果手机听音乐,脑海里一时产生贪念,上前抢夺手机,后因害怕将手机扔入河中,数日后在母亲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为挽救其检方决定不起诉 2014年6月底,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讯问时,小凯抓着头发后悔不已“我做了一件傻事情,我好后悔啊。”经社会调查,检察官发现小凯是个思想单纯、没有恶习、性格内向的孩子,而且成绩还不错,只是因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控能力差,从而犯罪。考虑其系初犯,有自首情节,已获得被害人谅解,又即将升入高三,经过不公开听证,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小凯相对不起诉。 悉心帮教解心结,重拾信心获新生 小凯案发后一直走不出心理阴影,成绩明显下降。为此海门检察院多管其下,对症下药。一是精心安排了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考虑到小凯一直担心学校会戴上有色眼镜看他,又即将升入高三,心理压力大等情况,该院邀请了班主任、心理咨询师、社区民警加入帮教小组,参加不起诉宣布会。在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后,班主任陈老师当场对小凯在高一、高二上学期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其高三复习提出了希望,表示老师愿意一起帮助他,顺利走过高三。心理咨询师朱老师向小凯解释了挫折的概念、意义以及带来的启示,告诉他之前的经历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挫折,一方面要承受挫折给自己带来的痛苦,另一方面要学会从挫折中成长,相信挫折是让人成长的良方。同时提出家长也应给予孩子应有的尊重和自由,给孩子自主发展的空间。二是在不起诉宣布后,检察官与心理老师通过面询、电话、QQ等方式定期与他谈心,帮助排除压力。三是适当安排公益劳动,通过志愿者引领作用,帮助小凯走出自我,关注他我。今年6月小凯自信地走进高考考场,考上大学。 谆谆教诲寄厚望,折翼少年展翅飞 “祝贺你跨入大学校门,新的生活是你人生新的起点,要有新的目标,以后更多的是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海门检察院副检察长保建明与小凯亲切交谈,并送上了学习用品和励志书籍。“请你们放心,我一定好好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凯郑重承诺。 “推一把多一个少年犯,拉一把多一个大学生”,近年来,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坚持“宁拉勿推”,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涉罪未成年人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百分百努力,帮助其走出一片艳阳天。(海门市委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