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在院机关五楼党员活动室召开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会,院党组及全院党员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爱民主持。
会上,首先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爱民认真传达了新乐市人民法院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宣读了《新乐市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不合格党员标准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健全在会上强调,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程序、强化领导,坚决杜绝“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的现象,要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把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要继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党有党纪,要真正做到讲政治,懂规矩,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纪律,履职尽责,将本职工作做到极致。三是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党员评议的标准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各支部要按照实施步骤规定时限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党员评议定格、处置和立卷归档工作。既要严格把关,不降低标准要求,又要不冤枉好人,委屈他人;既要有针对性、有目标、有重点的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又要引领党员队伍健康发展。 四是要严把入口。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发展党员标准、程序,把党员的入党动机考准,坚决杜绝近亲繁殖、拉帮结派、小圈子等现象,保证党员队伍源头的纯洁性。五是要畅通出口。建立有效的党员干部退出机制,把那些平平庸庸、无所作为,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只吃斋饭不撞钟的和尚,全部清理出去,让敢违规者胆颤,让想违规者心惊,真正解决党员队伍能进不能出的难题,从根本上清除党肌体上的“毒瘤”,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 同时,根据党组成员人事变动实际情况,拟对法院党总支进行改选。图/康宁(新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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