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盯上了刚从银行取钱出来的李某,跟踪途中趁李某下车买西瓜短短几分钟的时间, 将李某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副驾驶玻璃砸碎,盗走11.8万元。2015年8月26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一起飞车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 000元。 2014年8月30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张某在银行取钱时看到前来取钱的李某取走了巨额现金,顿时起了坏心,之后一直骑车跟踪李某,后趁李某下车买西瓜时将车玻璃砸碎将车上的现金11.8万元盗走,随即骑上摩托车飞速逃离。李某回到车上发现副驾驶座车窗玻璃被砸,车内的现金不见了,遂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目击人描述以及监控显示,锁定目标,在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人民币11.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做出上述判决。(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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