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乐法院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完善作为审判体制改革的“大手笔”,充分发挥其“助推器”、“防火墙”、“监控器”三大作用,建立并完善了一套以“大立案”为龙头、从立案到归档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运作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 发挥其“助推器”的作用,提高办案效率。针对长期以来,由于缺少对案件进行程序监控的有效机制,使对案件的审限监督处于无从下手、心有余力不足的状态,新乐法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将业务庭和审判、执行人员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的时间确定权限定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结束了案件审理、执行的放任自流状态,大大提高了审判和执行效率。立案的归口管理、排期开庭、审执限预警,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久立不审、久审不决、久拖不执问题。 发挥其“防火墙”的作用,规范审判程序。该院推行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其工作原理是实行案件裁判权与程序管理权的有限分离,通过流程监控体制对案件跟踪管理,限制审判人员的案件审理进程决定权,以程序促公正。通过分权制衡,在充分保证审判人员裁判权的同时,弱化其审理过程决定权,使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紧绷公正与效率这根弦,从而加强了他们自我约束能力和公正廉洁意识。该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几年来,不但反映法官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消失,而且每年由相关机关批转的信访案件也比以前有所下降。 发挥其“监控器”的作用,实施有效监控。该院在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以前,对全院案件审理情况的监控主要是以立案庭的立案数字和业务庭的结案数字来进行的,由于无法对业务庭每月报结的案件进行有效监督,致使出现一些虚报、瞒报的现象,更谈不上对个案的有效监控。对此,该院及时改进,适时推出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不但可以通过立案终端设备轻松地统计任何时段立案、结案、存案数字,还可以掌握任何时间全院审判工作的动态数字,包括立案、判决、调解、裁定、中止、延期案件的数字,并可以随时掌握每个案件的审理进度。通过对全院审判工作的全面监控,为院党组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提供客观、真实、全面、详尽的第一手材料,大大提高了宏观指导的针对性、准确性和主动性,克服了以前工作中的盲目性、片面性和被动性。(河北新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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