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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努力打造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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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占国 郝军生 发表时间:〖 2015/8/22 浏览人数:〖 5071341

    8月20日上午,廊坊中院召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廊坊中院新闻发言人高占国主持,廊坊中院立案庭副庭长薛月琴向媒体记者介绍了廊坊全市法院今年以来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情况。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长城网等9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关注了新闻发布会。
    近几年,廊坊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要求,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全市法院建成了集导诉、立案审查接待、非诉确认、材料接转、法官约见、温馨调解、989天平热线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司法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一站式的便捷司法服务。今年的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第1647次审判委员会研究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确保立案登记制各项措施的落实,廊坊法院从完善硬件设施、拓宽服务功能、健全制度等多方面着手,在原司法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全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的为民、便民、惠民形象,赢得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一、完善便民利民设施,彰显人民法院司法人文关怀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面向群众的重要窗口,是人民法院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一个平台,在过去几年的建设过程中,全市两级法院努力克服场所受限、设施不足等实际困难,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诉讼环境,柜台全部采用开放式、面对面的接待台设计,使来诉来访当事人与接待人员在平等亲和的氛围下沟通交流,为当事人提供最亲近的服务。同时,所有窗口均在上方的电子显示屏内标明其职能,大厅导诉员专门负责为来院群众进行接待引导。今年,为配合《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多项新法律、司法解释的实施,全市两级法院对《起诉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举证须知》、《各种诉讼文书格式》等多种诉讼指导材料予以更新,尽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且封面采用卡通造型,更具亲和力,更显人性化。同时,对一些便民设备进行优化,如服务中心配备的触摸式电子查询系统两级法院已完成联网,当事人输入正确的案件基本信息后,随时可以查询到案件的运行环节和案件的办理情况,可以一览案件合议庭成员和开庭排期,可以直接查询承办法官和庭长、分管副院长的联系方式,最大限度地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二、拓宽窗口便民利民功能,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公信力
    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之初即被赋予十六项基本职能,即: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劝导引导、案件查询、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法律咨询、司法救助、诉讼材料收转、办理旁听证件、温馨调解、约见法官、判后答疑、案件速裁、诉调对接、便民服务、信访接待等等。今年以来,又进一步拓展和更新了以下几项职能:
    一是更新名称。2010年初,两级法院推出司法服务中心建设时,全国许多法院还延续着过去的叫法,即:“立案信访大厅”,有少数法院开始定名“诉讼服务中心”,但最高法院没有统一名称。当时定名为“司法服务中心”,希望通过整合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一站式的司法服务,不仅包括诉讼方面的服务,也包括一些非诉方面的引导。今年以来,从最高法院到全国各地法院都将名称统一为“诉讼服务中心”,更突出中心的诉讼服务功能,这一名称的角色定位更能体现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的特征,故廊坊中院党组决定将全市两级法院司法服务中心统一更新,与全国法院保持一致。
    二是实行立案登记,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的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确保立案登记制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廊坊中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6月11日就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已开过专题新闻发布会,在此不再赘述。截止8月15日,两级法院今年共立案登记各类案件达35162件,当场立案率高达97%。可以说,全市法院以实际行动确保当事人无障碍行使诉权,将“立案难”送进了历史。
    三是网上立案,拓宽诉求渠道。近年来,两级法院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借助互联网平台,架通诉讼服务便捷通道,全面开通了网上立案功能。目前,廊坊法院应用的是河北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推行的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网,从该网站可以选择进入两级法院各院的界面,打开界面后就会看到有司法公开平台这一版块,再点开就能看到网上立案功能,按提示步骤操作即可完成网上立案。截止8月份,全市法院共审查网上立案申请18件,其中,办理立案手续16件,两件因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
    四是全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今年的6月15日,两级法院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面开通,目前已运行两个月,根据来电情况综合分析,主要涉及案件查询、法律咨询、联系法官、信访投诉、转接基层法院等内容。廊坊中院自开通以来共接听626个电话,其中7月15日至8月15日共接听电话468个,其功能作用正逐渐显现。
    五是不断摸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机制。多年来,两级法院依托“廊坊经验”的优势,致力于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研究,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为此,廊坊中院2008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单位,2012年又被确定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单位。期间,对非诉调解协议确认机制的积极探索为该项制度最终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得以确立奠定了基础。目前,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置诉调对接办公室,此项工作运转良好。最近,廊坊中院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廊坊支队签订《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对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如何进行司法确认进行规范,进一步摸索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这将有利于此类纠纷的快速解决。
    六是创新法律援助,实现司法为民。为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律服务功能,真正实现司法为民、惠民,廊坊中院于今年5月8日与廊坊市五家律师事务所,即天枢律师事务所、李景玉律师事务所、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凌翔律师事务所、红杉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书》,由五个律所每周派一名律师到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轮流值班,周一至周五每天都有一名律师到岗,为人民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免费代书起诉状等诉讼文书;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做好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和纠纷解决工作。同时,特别强调签约律师在中院服务中心提供服务期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变相代理案件。截止8月15日,五个律所共无偿提供法律咨询104人次,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七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积极为残疾人、低保户和生活困难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特事特办,简化审批手续,现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今年以来,廊坊中院共办理诉讼费缓交申请39件,缓交诉讼费196.8万元,确保让每一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真正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八是开通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目前,廊坊中院的视频接访系统已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的网络联通。今年以来,已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7名信访人办理了与最高院的视频接访工作,大大减少进京赴省上访量。
    三、完善便民利民制度,为实现司法为民提供保障
    健全的制度是一切工作有序的开始。廊坊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从健全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干警行为操守规范等入手,制定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实施细则(草案)》、《规范信访秩序处理流程》等多项工作制度,从导诉员如何进行接待、如何引导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登记立案具体程序;诉讼费用的减缓免、案件查询、诉前调解、法官约见的程序;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答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力求达到服务规范化、程序化。制定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合议立案制度、优先办理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信访必复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八项规章制度,为实现司法为民提供制度保障。
    四、成效全面彰显,司法为民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几年来,各项工作均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成效比较明显。
    一是兑现了司法为民的承诺。诉讼服务中心是全市法院为人民群众搭建的一个服务平台,中心通过导诉,接受询问,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了当事人诉讼过程中找法官难,投递、复印诉讼材料不方便等问题,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诉讼的便利,感受到来自法院的细节关怀,全市法院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兑现了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二是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诉讼服务中心的成立,把审判庭的一些事务工作集中到中心办理,使审判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衔接紧密、流转通畅,解决了审判事务性工作分散、衔接不畅、效率不高、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诉讼环节,在财力、物力、精力上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使审判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审判质量与效率也明显提高。
    三是繁简分流高效解决矛盾纠纷。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的多种服务,将诉至法院的大量社会矛盾纠纷,通过诉前引导和分流,纳入社会大调解机制,帮助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途径,降低矛盾纠纷成诉率,达到纠纷解决的“便利、有效、快速、低成本”,实现纠纷解决的多元化,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是便民服务更加温馨和谐。宽敞宜人的环境,全方位热情周到的服务,使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进一步拉近了法院和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增强,法院的公信力和形象得到提升。法院从源头上化解大批案件,解决大量矛盾纠纷,也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持续科学发展,为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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